(一)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在全国通用。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及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相关课本有《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电算化》,根据最新年份版。本凡在一年内参加三门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到原报名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单科目成绩合格的不作保留。 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必须参加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作用: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从事会计行业人员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三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五) 考试安排:
①电算化常设考场,每班结束即可考试。
②会计从业人员考试(考上岗证)每年4月、10月二次统考,考试科目2门,上半年未取得全科合格的考生可在下半年补考,下半年未取得全科合格的考生第二年2门均需重考。如有变动具体参照各省市财政局具体通知。
(六)报名方式
电 话:021-60297535;13564411011 盛老师
邮 箱:1553983789@qq.com 在线QQ: 1553983789
报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16号泰德商务中心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