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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鑫教育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成立于2010年12月 是上海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上海鸿鑫教育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成立于2010年12月 是上海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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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鸿鑫教育培训考试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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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投资理财专业(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上海鸿鑫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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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鸿鑫教育 来源:上海鸿鑫教育 时间:2016-11-01 11:1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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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附件《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沪学位办(2006)4号文件《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的精神,及上海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有关规定,结合自学考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获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者。 3、外语能力须达到沪学位办(2006)4号文件《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规定的要求。 4、毕业论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含良好)者。 5、考试期间无作弊、违纪记录,无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和违法违纪记录。
二、申请学位程序 1、由本人向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 《学士学位申请表》,申请时间每年的3月和9月,过时不予办理。 2、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对照本办法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材料送交 学校学位办公室。 3、学校学位办公室根据送交的初审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备案。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终审,并将终审决定予以公布位。 5、学士学位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发放。
三、本办法由上海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上海鸿鑫教育培训中心 上海金融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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