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2007年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助师、高级师报名工作已开始。培训使用劳动部指定的全国统一教材。由资深教授和专家授课,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将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助师、高级师)《职业资格证书》。
一、报名条件
1、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2)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报名费用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380元/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2380元/人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5800元/人
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前辅导费、串讲费、考务费、鉴定费。
三、报名手续:
1、个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申请表。
2、交免冠二寸彩照2张、一寸彩照3张,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交免冠一寸、二寸彩照各3张,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
3、交考生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报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1568号502室
咨询电话: 13564411011 1348248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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